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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件标题   投诉鹏欣领誉小区业主委员会不作为 
内容   鹏欣领誉小区业委会自2022年11月成立以来,近三个月时间,一次会也没开,什么事也不做,至今连办公地点也没有,业主们遇家里返水等困难求助无门,不知道找谁,找到了都说忙,典型的不作为,投诉以业委会主任陈振国为首的鹏欣领誉业委会,请求主管部门,海陵区住建局督促其限时整改,否则请求住建局物管科指定业委会内或者小区内其他积极愿意做这项工作的业主,组织换届。建议整改事项如下:1.办公地点落实;2.设置专职委员,处理小区事务;3.组织选举业主代表,方便召开业主代表大会;4.重新签订物业服务合同;5.就法律规定应由业主大会表决的事项召开业主大会进行表决;6.公示业委会成员、办公地点、职责分工等事项。请求海陵区住建局物管科发文督促鹏欣领誉业委会限时整改。 
附件   无附件 
办件分类   投诉 
办件编号   HLQZ20230200739 
提交时间   2023-02-15 10:26 
处理情况
处理状态   处理完毕 
答复内容   来信人您好,经联系海陵区京泰路街道,现答复如下: 鹏欣领誉业委会自成立以来,于2023年1月召开会议,会上拟定了业委会的相关工作制度、初步的责任分工,并对业委会的办公用房选址进行了讨论,同时业委会主任陈振国于本次会议中口头提出辞去主任一职。目前街道、社区拟定于本周末(2月25日或2月26日)组织召开会议,陈振国将于会上以书面形式正式辞去主任一职,并重新推选主任,届时在会议上街道及社区将提醒业委会按照《泰州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履行好其职责。针对建议内容:将从物业服务用房中划定一块区域用于业委会办公,确定后将会对业主委员会成员的职责分工、办公地点进行公布。鹏欣领誉业委会成立不久一切事项都在推进之中,街道物管科、社区会尽力进行指导,确保业委会成员履职尽责,其他建议事宜将会在业主委员会的牵头之下有序推进,涉及需要业主共同决定的事项,将由业主委员会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会议进行表决。
答复人   海陵区政府办  答复时间   2023-02-20 09:28
附件   无附件
满意度评价
网友解答
处理过程
开始
2023-02-15 10:26:49
受理分发
2023-02-16 09:21:41
部门处理
2023-02-17 16:57:48
审核
2023-02-20 09:28:25
结束
2023-02-20 09:2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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