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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一号文件和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结合省、市两级关于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工作要求,区委农办起草了《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现面向公众征求意见。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2023年2月14日至2月27日。

请于2023年2月27日前将意见、建议以电子邮件形式反馈至海陵区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赵克柔;

联系电话:86224003,

通信地址:泰州市海陵区公园北60号(海陵区农业农村局)

邮政编码:225300

邮箱:1309697177@qq.com


附件:1. 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doc

   2. 《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的政策解读.doc

          3. 征求意见反馈表.docx

 

 

泰州市海陵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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