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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2021-01355 | 主题分类 | 劳动、人事、监察 |
发布机构 | 政府办 | 发文日期 | 2021-11-19 |
发文字号 | 泰海政发〔2021〕48号 | 时 效 | 有效 |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各委、办、局,各园区管委会,区各直属单位:
经研究决定:
张小军同志任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副主任;
沈洪进同志任泰州市海陵区教育局副局长;
夏飞同志任泰州市海陵区教育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朱雨红同志任泰州市海陵区教师发展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孔飞同志任泰州市海陵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沈友喜同志任泰州市海陵区房屋征收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李建军同志任泰州市海陵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
张清同志任泰州市海陵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免去其泰州市海陵区应急管理局总工程师职务;
秦晓东同志任泰州市海陵区应急管理局总工程师;
杨艳同志任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副主任职务(试用期一年);
丁磊同志任泰州市海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京泰分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季靓同志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姜凌同志泰州市海陵区教育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严建军同志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陈静芝同志泰州市海陵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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